2024-11-02 22:55:24来源:xzxzx
一、伴生资源生产的产品:
1. 利用采矿、冶炼等过程中伴生的各种资源,如高岭岩、耐火粘土、膨润土等,以及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硫铁矿、铜、钴等金属。
2. 在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回收的各种金属及硫酸等。
3. 利用化学矿开采过程中的副产品,如钠、镁、锂等。
4. 利用采矿和选矿废渣生产的金属、非金属产品和建材产品。
5. 原油、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的轻烃、硫磺等,以及利用伴生卤水生产的精制盐等。
二、“三废”生产的产品:
1. 利用固体废物如煤矸石、粉煤灰等生产的产品,如建材、肥料、土壤改良剂等。
2. 利用化工废渣生产的建材、肥料等。
3. 利用食品、粮油等废渣生产的饲料、碳化硅等。
4. 利用炼油、合成氨等化工生产过程的废渣、废催化剂回收的产品。
这些产品都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仅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,还对环境友好,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。